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关于食堂承包服务项目市场调研的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近期拟了解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的市场动态情况,欢迎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候。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单位于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提交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PDF文件、且小于20MB),打包压缩(文件夹命名规则: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发至邮箱(260597735@qq.com),收到报名材料后会以邮件形式回复。暂无需提供纸质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次服务主要采购食堂服务供应商(含人员及食材,包工包料),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荔湾院区、东晓南门诊部和客村门诊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在职在岗约400人采购、制作、配送员工餐。在项目履约期间,中标供应商可同时提供患者营养餐与医院第三方服务人员餐(患者营养餐与医院第三方服务人员餐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与其自行结算,不纳入本项目预算限额),不可对社会面营业。
职工的餐费标准:早餐:6元,中餐:15元,晚餐:15元。非医院人员餐费标准不得低于医院员工餐费标准,需明码标价,并交采购人备案监督,若因国家物价上涨等因素需调整餐费,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申请,制定餐费调整方案。经采购人集体讨论同意后,方可实施调整。
1.采购人为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面积约100平方米(含厨房和就餐区)的服务场地,中标供应商承担运营过程中的水电气费用、食堂工作人员薪酬、餐厨用具的采购费用以及一定比例的设备维修费用。
2.食堂之实际经营者必须是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给他人经营,包括食材供应链的转包等经营行为。
3.经营范围:
(1)职工食堂餐饮服务:满足采购人广大职工的营养需要和饮食习惯,提供安全、卫生、多样、美味的普通饮食服务,包括早、中、晚餐和特殊科室超时工作餐;可以为职工提供订餐和送餐服务。
(2)患者治疗饮食服务:根据营养医生提供的饮食方案制作、配送治疗餐。
(3)患者普食服务:为患者及陪人提供安全、卫生、多样、美味的医院常规膳食,包括普食、软食、半流质、流质餐。包括早、中、晚餐。
(4)手术过时餐饮服务、体检餐饮服务、重大突发事件的餐饮服务等,为住院病人订餐配餐及送餐服务等餐饮服务。
(5)能够提供采购人要求的其它餐饮服务。
4.配送院区名称、地点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1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荔湾院区 | 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59号、39号、31号,黄沙后道职工宿舍 |
2 | 广州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东晓南门诊部 | 广州市海珠区晓港湾文华街110号 |
3 | 广州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客村门诊部 | 广州市海珠区艺苑路47号 |
四、公司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名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名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名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报名资料(所有资料均需盖公章):
按照附件1填写(需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到邮箱260597735@qq.com。
六、如需组织现场市场调研会议,将另行通知已报名企业。
七、本项目联系人:燕老师020-81273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