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2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ZP2025061000114
2.项目名称: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4.预算金额:70.4万元
5.最高限价:70.4万元
6.采购需求: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要求日常工作人员12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大厨1人、副厨1人、配菜1人、服务人员6人、后厨2人);工作日大厅早餐每天约有100人左右就餐、午餐每天约有200人左右就餐、晚餐每天约有50人左右就餐,小包厢工作餐每月约有10-20桌。食材及水、电、气等原材料供应由招标人负责。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7.服务期限:1年,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双方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8.标段划分:
招标内容 最高限价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70.4万元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指在中国内地(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承包过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经营业绩,每天就餐人次达到100人及以上;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对照,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盐城市大丰区通港大道77号大丰区电商产业园六楼616室(联系人:吴亚兵,联系号码:13390713868)
报名资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以及电子邮箱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至时间:2025年6月2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通港大道77号大丰区电商产业园六楼616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6月2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大丰区通港大道77号大丰区电商产业园六楼6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及盐财购〔2020〕11号文件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本采购项目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金丰北大街
联 系 人:陈伟
联系方式:13905113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通港大道77号大丰区电商产业园六楼616室
联 系 人:吴亚兵
联系电话:13390713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