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灵台县人民医院营养食堂及职工餐厅经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招标人灵台县人民医院,现委托甘肃亿盛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灵台县人民医院营养食堂及职工餐厅经营管理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灵台县人民医院营养食堂及职工餐厅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GSYSH-2025-018
3.服务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医院综合服务水平,满足患者、家属及医护人员的营养用餐需求,夯实便民、惠民、利民政策,现采购服务内容如下:(1)负责营养食堂及职工餐厅的日常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早、中、晚三餐及加餐的供应。(2)按照医院要求,提供营养丰富、种类多样、价格合理的餐饮服务,满足不同人群的饮食需求,尤其要注重患者的营养配餐。(3)负责餐厅的食材采购、加工制作、食品储存、餐具清洗消毒、餐厅环境卫生维护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与卫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营养食堂菜品价格需保持合理稳定,遵循微利便民原则,所有菜品及主食价格应低于市场同类别价格的10%以上。(5)职工餐厅属于医院内部成本核算管理的非营利性服务餐厅,服务方须严格遵循公益性原则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所有菜品及主食价格根据原材料成本核算计定。
4.综合核算营养食堂房屋租赁费1万元/年;职工餐厅经营服务费2.4万元/年。
5.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乙方服务优良情况下,服务期限满一年后,甲乙双方可协商自动续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独立经营餐饮服务5年以上经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 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具有至少1项类似医院食堂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经营管理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银行流水;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2.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标时提供);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及资质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6月8日23时59分59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审核:招标人委托代理公司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核,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四、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公示期满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4.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亿盛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4号门面房)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1份。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17752299080
代理机构:甘肃亿盛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4号门面房
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1830944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