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单位)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第八师一四二团医院)委托,(代理机构)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招标编号、项目名称)HXZB-2025-033、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142团医院食堂外包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HXZB-2025-033
二、项目名称: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142团医院食堂外包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
(5)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需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1.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采用线上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文件、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1505034043@qq.com(授权委托书为原件的扫描件)。邮件统一命名为“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142团医院食堂外包项目-投标供应商名称”
采用线下报名:在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节假日不休息),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文件、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3.售价:0元。
4.开标时间:2025年5月27日10:30(北京时间)
5.开标方式:腾讯会议(远程不见面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将在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上发布。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3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第八师一四二团医院)
联 系 人:袁继胜
地 址:石河子市西一路411号
联系方式: 0993-2051126
名 称:第八师一四二团医院
联 系 人:马晓冬
联系方式:13345468569
地 址:第八师一四二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河子开发区东苑群岛花园85栋4号
联 系 人:陈美竹 刘燕
联系方式:15999299622 1519958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