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重庆市黔江区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第三次)采购公告

2025-05-14 17:31:26 admin 0

重庆市黔江区妇幼保健院对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项目一览

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备注

重庆市黔江区妇幼保健院食堂外包服务

1项

服务期限为1年

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1.服务范围:重庆市黔江区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2.服务要求:满足招标项目服务需求等

3.服务标准:满足项目考核(或验收)要求等

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

(一)食堂情况

1.供餐位置:距离医院300米内;

2.室内面积:120平米以上;

3.食堂布局:有就餐区、厨房操作区、储物区等;

4.设备设施:炉灶、冷藏柜、餐具清洗设备、消毒柜等包括数量、品牌、使用年限及运行状况等。

(二)食品安全

1.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原材料采购可追溯,需提供供应商资质及检测报告;

3.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4.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需留样备查。

(三)供餐标准

早餐提供多样化(面、粉、稀饭、包子馒头等)供职工自主选择;中、晚为炒菜,每餐至少两荤三素一汤,每天每餐菜色品种不少于5个;以自主选择形式供应。

(四)供餐时间

早餐7:30 - 8:30、午餐11:30 - 13:00 。

(五)清洁卫生

涵盖食堂各个区域,厨房需每日营业结束后进行深度清洁、消毒,包括地面、墙面、灶台、油烟管道等;餐厅每餐结束后及时清理桌面、清扫地面,保持环境整洁;餐具必须经过高温消毒或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消毒方式,且消毒合格率需达到100%。

(六)食材采购与储存

要求食材采购必须来自正规、可追溯的渠道,各类食材(蔬菜、肉类、粮油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如蔬菜需新鲜、无农药残留超标,肉类需具备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食材储存需遵循分类存放原则,设置适宜的冷藏、冷冻条件,确保食材安全与品质。

(七)人员配备

根据医院服务需求,各类岗位至少配备1名以上稳定服务人员。

(八)供餐范围

全院充值饭卡职工及来院人员

(九)协议期限

拟定一年

(十)餐车电费缴纳标准

进院送餐餐车产生的费用按照功率1千瓦每1小时1度电计算,(具体费用根据餐车实际功率计算),每度电按照均价0.85收取,电费每季度到财务科缴纳。

四、供应商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近1年以上运营过医院食堂或其他企事业单位食堂;

6.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及重大违法失信行为。

(二)报价文件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文件须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表(加盖公章后有效);

3.在岗工作人员身份证及健康证;

4.近1年以上医院食堂或其他企事业单位食堂运营佐证资料;

5.按照院方招标内容制定的具体服务方案;

6.应急供餐预案(如疫情、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8.文件提交方式:密封装袋,标注“食堂报价”,递交至我院8楼会议室;

9.资质及报价单递交时间:2025年5月19日北京时间14:30;

10.开标时间:2024年 5月19日北京时间14:30;

11.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溢巍

联系电话:023-79237478

六、其他要求

  1.采购追溯(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供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合格证、肉类检验检疫合格证,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核查,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采购发票等内容。食品查验记录台账应当真实,索取的生产经营资质、检验合格证明由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必须查验。

2.食品留样: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餐具中备查,厨房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并记录留样台账。

七、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

采取套餐、单品报价方式,对不同套餐菜品及单品设定最高限价,投标方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报价。

(二)报价范围

详细说明报价所包含的费用项目,如食材采购成本、人员工资福利、设备维护保养费用、水电费、餐具损耗费用等所有与食堂运营相关的成本。

八、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采购小组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投标方案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4

投标文件内容


符合报价文件要求

九、结果通知

1.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询价结果(公示成交供应商名称),公示时间1个工作日。

2.询价结果将电话通知拟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十、其他说明

(一)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二)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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