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第100号令)政策解读与实施指南
2025-05-30 09:24:13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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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0号,以下简称《办法》),并明确将于2027年3月16日与新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同步实施。2025年4月28日,山东省食品工业协会联合多家单位发布通知,要求省内食品企业深入学习并落实《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食品标识标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以下是政策核心内容及企业应对建议:
一、政策背景与修订意义
市场乱象治理需求
针对食品标识存在的信息模糊(如生产日期“躲猫猫”)、虚假宣传(如夸大保健功效)、误导性标注(如“特供”“专供”字样)等问题,《办法》通过系统性规范,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标签透明度。
技术标准升级适配
随着二维码等信息化手段普及,《办法》明确电子标签与实物标签内容一致性要求,推动食品标识管理向数字化、标准化转型。
二、核心修订内容
1. 日期标注“三解决”原则
解决“找不到”:强制要求预包装食品在主要展示版面独立区域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到期日;若独立区域未设于此,需标注“见包装物某部位”指引。
解决“看不清”:采用白底黑字等高对比度形式标注日期,字体最小高度根据包装面积分级提升(最大表面面积>35cm²时提升至3.0mm)。
解决“不易算”:保质期到期日按年、月、日顺序直接标注,避免消费者手动换算。
2. 网络销售标识新规
3. 禁止标注内容清单
4. 语言与格式规范
三、企业应对策略
1. 标签合规自查与整改
2. 技术升级与人员培训
四、监管与实施路径
过渡期安排
执法重点方向
五、政策意义与行业影响
消费者权益保障
通过强制日期清晰标注、禁止误导性内容,预计可减少30%以上因标签信息不全导致的消费纠纷。
产业规范化升级
电子标签与网络销售新规将推动食品企业加速数字化转型,倒逼中小厂商提升标签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