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表日期:2024年
本文件规定了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的总体要求、展示点位及要求、展示内容及方式、视频存储网络链接与存储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自营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的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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