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福建欣鑫[2025]建招第035-1号
项目名称: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食堂餐饮服务2026年度外包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元
采购包1(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食堂餐饮服务2026年度外包项目(二次)):
采购包预算金额:3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36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3,6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食堂餐饮服务2026年度外包项目(二次) | 1(项) | 否 | 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具备餐饮 / 食品相关经营资质,配备至少 6 名合格工作人员(含持证厨师、面点师),全年无假日供餐(适配 110 及特勤人员特殊就餐需求),保障菜品数量与质量,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及食材采购规范,全年服务费最高 36 万元(按月考核结算),服务期 1 年。 | 360,000.00 | 餐饮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025年12月31日前入驻完毕并开始服务,保证食堂正常运行,服务期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一) 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二) 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须同时包含以下两类核心业务:1.劳务服务相关(如 “餐饮管理”“劳务外包”“人力资源服务” 等);2.食品经营相关(如 “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 等)。3.食品相关资质(二选一,且需匹配项目需求):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确保清晰可辨、信息完整(含证件编号、许可范围、有效期、发证机关等关键信息),加盖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① 《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于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配送、集体用餐供应等经营业务的供应商,许可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 “食材代采 + 餐饮服务” 相关内容(如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许可证在有效期内;② 《食品生产许可证》:仅适用于以自有生产基地供应食材(如自制预制菜、生鲜加工产品)的供应商,许可范围须包含与项目代采食材对应的生产类别,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三)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2-11 至 2025-12-1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89号6层612室(闽北科技大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网络邮箱报名
售价:3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22 1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92-2号2层(南平市公安局机关食堂)
六、开启
时间:2025-12-22 1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92-2号2层(南平市公安局机关食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97号
联系方式: 叶先生 0599-8856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89号6层(闽北科技大楼)
联系方式:0599-8726178、18305940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晓兰、高凤英、黄文芳
电话:0599-8726178、18305940309
网址: 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asy-pr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开户名:福建省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1日
相关附件: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 |
银行账号:35001676107052502540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3、磋商保证金打款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7:00止。 |
附2:报名登记表
1、供应商参与报名时,可按报名表要求填写提交,也可现场填写。报名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邮箱向您发送相关材料,报名邮箱:327387975@qq.com。
2、参与报名的供应商,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一是按报名表要求自行填写报名;二是前往现场填写报名。报名后,招标代理将通过以下邮箱发送资料,报名邮箱:327387975@qq.com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