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武夷工贸南平分公司食堂经营项目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厦门武夷工贸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厦门武夷工贸南平分公司食堂经营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厦门武夷工贸南平分公司食堂经营项目
2.项目编号:环闽南招【2025】第095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最低限价(元): 35800元/年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托管经营租赁费 | 服务期限 | 托管经营内容及要求 |
1 | 厦门武夷工贸南平分公司食堂经营项目 | 3.58万元/年 | 自成交人进场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前,经采购人采取相关市场调查或考核方式,符合相关合格条件,可以在原合同基础上续签一年,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 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无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 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特定资格条件 | 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地点、方式: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1日(上午9:00-11:30 下午3:00-5:30)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康兴园2号楼202)购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购领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至邮箱546485964@qq.com报名。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25日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康兴园2号楼20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5年11月25日9:30 (北京时间),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康兴园2号楼202)。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采购人:厦门武夷工贸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水井窠村天祥路19-2号
邮编: 353000
联系人:尤燕茹
联系方法:18094167056
12、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康兴园2号楼202
邮编: 353000
联系人:陈雅鑫、陈秋艳
联系电话:0599-8870666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