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2026年)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2026年)
项目编号:SZZC-ZB-20250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项目联系电话:025-835813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定淮门大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警官 025-863618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工 025-83581352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电子大楼附楼406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保证采购活动更好开展,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2026年)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拟定的本项目采购需求、打分办法及合同条款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1.征求意见范围
①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②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③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2.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①意见递交时间:2025年11月19日下午17时00分前
②意见递交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请于2025年11月19日下午17时00分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2108413482@qq.com(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③意见接收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④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25-83581352
3.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①针对采购需求、打分办法及合同条款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②潜在供应商须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④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4.注意事项
①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采购公告;
②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本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③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代理机构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如果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仍有异议的,请按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与代理机构联系。
附:采购需求、打分办法、合同条款、反馈意见表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协议履行期限:周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服务到期前未达成新合同的,本合同到期自行终止。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及社保缴纳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