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区公办高中职中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5-06-27 18:00:00 admin 0
宝鸡市渭滨区公办高中职中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KD[2025]-BJ-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渭滨区公办高中职中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宝鸡市渭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渭滨区公办高中职中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共入围十家供应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渭滨区公办高中职中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宝鸡市渭滨区公办高中职中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为:食品经营管理,餐饮服务管理等。
4、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 2024 年 6 月至公告发布之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 6 月度至公告发布之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申请单位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 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6 月 30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7 月 04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在线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7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7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1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1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1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1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9)《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2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2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陕西 CA 锁);供应商办理 CA 锁地址 及流程,内容如下:CA 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 8 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 2 号窗口(办理流程:
http://ggzy.baoji.gov.cn/fwzn/004002/20220524/05ccf80e-6a61-43e9-90e9-
ebdd8da75241.html)。(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 〖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SXSZF 格式)。(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5)、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6)、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渭滨区教育体育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鸡市渭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 址:宝鸡市渭滨区姜水路
联 系 人:冯老师
电 话:0917-39590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蟠龙路(高新五路)北段 28 号 1 幢 804 室
联 系 人: 白阳阳
电 话: 0917-3323615
电子邮件: 823273053@qq.com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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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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