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饮服务(南、北院)

2025-05-12 17:02:34 admin 0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食堂餐饮服务(南、北院)

项目编号: JSZC-321282-FW2025-00609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仅指食堂餐饮服务)

项目预算: ¥120,000

项目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西来镇土桥北街26号

评审开始时间: 2025-05-21 09:00

评审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西来镇土桥北街26号

采购单位: 靖江市西来镇中心卫生院

项目联系人: 陆汉平

联系人电话: 13951175110

固定电话: 052382355115

响应开始时间: 2025-05-13 00: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5-05-20 00:0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中小企业专项声明函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4.

食堂从业人员需要进行健康体检并取得《‌健康证》‌

5.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苏财购〔2021〕34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 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三)特定资格条件: 1.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2)被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参加政府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获取比选文件时间、方式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即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


报名网址:https://js.fwgov.cn/biddingAnnouncement/1921818457914454017?type=1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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