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04-02 17:21:11 admin 0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纬四路13号3楼315室(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2025-DLGK-C0015-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26.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机关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括鲜禽畜肉、蔬菜水果、水产、调味料冻品、粮油等食材的配送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购有效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第1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采购人可根据当年各月考评验收情况和相关政策与中标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合同,中标价格(价格折扣率)不变)。

本项目预算为126.5万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项目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3日  至 2025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纬四路13号3楼315室(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4楼418会议室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官网》同时发布。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及交纳方式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参考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有关规定的80%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2)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可用公对公转账或现金的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大庆路中段        

联系方式:高先生 0376-6202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3楼315室(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联系方式:张斯栋 0371-65958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斯栋

电 话:   0371-65958908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首页
新闻
产品
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