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恒信盛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庄浪县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庄浪县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HXSH-ZBDL-2026-001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庄浪县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72万元(36万元/年,共2年)。
4.最高限价:95%(以庄浪县城区某大型超市每月中旬对应物资实时价作为基准价,投标单价以优惠率为准,所招标的食材统一只报一个优惠率)
5.采购内容及要求:
按照订单及时配送职工食堂所需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调料、蔬菜、肉蛋、副食、干货、冷冻产品)等(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2026年4月1日-2028年3月31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有效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任意一季度完税证明和2025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新成立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3年3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面对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监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定代表人)。
(6)供应商近三年内无经营诚信问题、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及其他较大责任事故记录,或未受到相关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除外),并在近一年内无食品抽检不合格记录(须提供企业承诺函)
注:以上所需资料原件需带至现场审核,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留存。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18日至2026年03月24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在甘肃恒信盛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理想城A座12层1202)投标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电子版)。
2.投标登记时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异地供应商可通过本项目联系邮箱(1273323081@qq.com)传送投标登记资料及联系方式后,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获取相关资料。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30日15:00整。
2.递交方式、地点及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现场递交;国家税务总局庄浪县税务局三楼会议室(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南城区梯田广场西侧);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纸质版3份(一正两副)和电子版1份,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3.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6年03月30日15:00整。
2.磋商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庄浪县税务局三楼会议室(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南城区梯田广场西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平凉市)
网上发布(http://gansu.chinatax.gov.cn/col/col279/index.html)。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庄浪县税务局
地 址: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南城区梯田广场西侧
联系人:吴子尧
联系电话:13830333910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恒信盛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理想城A座12层1202
联系人:吕雪莲
联系电话:19815928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