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牡丹江市农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食堂外包项目组织询比采购,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牡丹江市农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食堂外包项目
1.2 项目编号:0222FW20260473
1.3 采 购 人:牡丹江市农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 采购预算:8450000.00元(含税等全部费用)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内容:食堂餐饮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2.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2.4 履约保证金:300000.00元
2.4 其 他:与各食堂主体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承诺具有专业的餐饮服务团队,且相关人员具有有效的健康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供应商须承诺2023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无安全、消防、卫生、群体性事件等不良记录,无发生拖欠供应商货款和员工工资的情形。(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成交后为本项目承保1000万元公众责任险。(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食堂运营月度食材成本占月度食堂营业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60%,食材成本核算范围为米面粮油、肉禽蛋奶、蔬菜水果、调味品等所有可食用原材料的采购支出(不含耗材、人工、设备折旧等非食材类成本),成交供应商每月需向采购人提供食材采购票据、营收明细、成本核算表供核查,若出现未达到该比例,采购人有权扣除对应月份10%的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可终止服务合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供应商须承诺“若我单位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承诺能够按采购人需求签订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因项目需求紧急,供应商须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成交,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布后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须具备至少3项近3年(2023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单位食堂全运营承包业绩,业绩服务范围需同时覆盖后厨菜品加工制作、前场用餐服务保障、日常运营管理、食材统一采购、人员派驻管理全链条,且单个项目日均服务就餐人数不低于1000人(提供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其中合同关键页中需包含服务范围、服务规模、合同期限、双方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接受采购人以电话、视频、现场核算等方式对业绩真实性进行核查;若经查实存在业绩造假情形,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或单方解除已签订合同,且不予退还其已缴纳的采购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次,或者未划分标段/包次的同一采购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3月14日9:00至2026年03月17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牡丹江阳光交易平台(www.mdjygjy.com)或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 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17日16:00(北京时间)。
5.3 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 采购保证金金额:1600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元整)
6.2 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17:00
6.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2 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6年03月20日8:30—9:00
7.3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0日9:00
7.4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70号3层开标室
7.5 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8、开启/评审时间及地点
8.1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评审时间:2026年03月20日9:00
8.2 开启/评审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70号3层开标室/评标室
9、其他补充事宜
9.1 采购公告的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牡丹江阳光交易平台(www.mdjygjy.com)、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9.2 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项目报名期限内提出。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牡丹江市农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106号
联 系 人:曲先生
电 话:0453-6617222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70号3层
联系 人:闫先生、郑女士
电 话:0453-5950211、5950205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720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