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加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3-28 16:15:33 admin 0

连江县加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连江县加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连江县加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QS榕2025-010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连江县加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80000元/年

15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详见资格要求。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若有)

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地点、方式

    6.1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328起至2025年47,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期除外)

6.2获取地点及方式:200元/份文件,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思儿亭天骅大厦第8层18单元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第7点)

   7.供应商按要求向代理机构进行本项目报名,采购文件报名后不退。(报名购买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购买的方式开展项目报名活动。报名现场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48下午1500(北京时间);即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思儿亭天骅大厦第8层18单元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48下午1500(北京时间);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思儿亭天骅大厦第8层18单元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11.采购人:连江县加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址:连江县潘渡镇贵安村

联系人:张雅楠

联系方法:18559870197

 

 代理机构: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思儿亭天骅大厦第8层18单元

联系人:刘旺钟、蔡兰涵、伍聪华

联系方法:18005098051、0591-83720337

 

1:提交磋商保证金、服务费和标书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号:427376851164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公司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可自行简写)。

 

领取标书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手机:

电话:    

传真:

地址: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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