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采购人)委托对重庆消防救援机动队伍餐饮服务社会化保障(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270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资、社会保险、劳保福利、服装费、管理费、员工辞退费等所有费用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服务到期验收考核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成交供应商在每季度前10日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发票后,20日内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季度劳务费。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72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