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2025-11-19 16:50:35 admin 0

项目概况

朝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321-00199

项目名称:朝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5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朝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001包蔬菜(含蛋类)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95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朝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002包新鲜肉类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41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朝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003包调料类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朝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004包冻货(含冰鲜、禽类)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朝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005包米、面、油类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9日23时59分至2025年11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 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3. 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5、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密封的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备份响应文件仅存档使用或在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用于开评标补救措施。供应商如未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而没有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6、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朝阳县新县城燕京街1号

联系方式:15804957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号

联系方式:0421-3711188

邮箱地址:lnjyjt@sina.com

开户行:朝阳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4000120110100015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谕

电  话:18204219876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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