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园食堂承包经营采购项目

2025-11-19 14:12:24 admin 0

三创园食堂承包经营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FJLYCGJJ2025391 


受龙岩佰盛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网络竞价时间定于2025年11月25日9时00分至14时30分止,在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https://lyygjyfw.etrading.cn/)对以下竞价内容进行网上竞价:

一、竞价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次选取供应商基本内容为三创园食堂承包经营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龙岩佰盛置业有限公司。

2.项目地点:新罗区三创园内。    

3.项目概况:为做好佰盛置业公司及三创园园区企业后勤膳食保障工作,稳定入驻企业及其员工队伍,拟以竞价方式选择一家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单位。

4.服务期限:一年。

5.食堂承包方补贴方式以及费用:综合补贴费用最高限价34755元/月。

6.成交原则:本项目选取一名中选供应商。以最低中标价原则,响应竞价文件或系统客户端,未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报价最低的即为中选服务机构,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以竞价出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对应的顺序号即为供应商的代表号。采购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供应商即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服务的境内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除外),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或食堂经营等相关类别,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1名厨师长,其中厨师长须具备中式烹调师三级,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本供应商若中选后视情况配备相应具备有效的健康证的服务人员,相应人数详见承包相关要求;

4.竞价供应商必须是采购人推荐邀请的供应商:龙岩市新罗区星盛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鹏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龙岩市利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杭县华桂餐饮有限公司、泉州艺乡清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6.如竞选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则取消其竞选资格或中选资格。

(三)食堂承包相关要求

1.企业要求

1.1承包单位应熟悉餐饮卫生、防疫等相关法规知识并具备健全的食堂管理规章制度;有立足于为企事业职工餐饮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

1.2承包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

2.服务人员要求

2.1中标人应配备9名及以上工作人员,中标人需根据食堂就餐人数的逐渐增多,相应增加现场工作人员数量,以维持餐厅运转;承包单位需配备经相关专业培训有一定客餐服务经验的服务人员,以保证采购及入驻企业接待餐服务质量。

2.2在承包经营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为固定员工,且须把相关名单报采购人认可备案后上岗。厨师长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变更,若厨师长变更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承包单位进行处罚金额1万元;若违反规定,采购人有权责令中标人将其辞退并在一周内完成更换;中标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对聘用员工的岗位安排和工资、五险一金、劳保待遇、工作服及奖金发放等由承包单位自行负责;如发生纠纷、工伤事故等均与采购人无关,承包单位应负完全经济和法律责任。在承包期间,中标人所雇人员发生违反综治规定的,并不愿整改,采购人有权终止承包经营合同。

3.用餐标准及相关要求

3.1中标人在采购人膳食委员会及相关部门监督指导下,每周六天(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根据采购人具体安排)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及接待餐服务,中标人对其所聘用员工需进行考勤管理;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保障就餐人员需求、准时开饭;遇特殊情况(如临时任务、停水停电等情况)应提前告知采购人并通知园区用餐企业。

3.2大厅员工餐可对外营业,接待用餐、包厢原则上需先保证采购人及入驻企业的业务接待;中标人负责掌握每餐实际用餐人数,便于食材原材料的采购,防止出现浪费;中标人根据用餐人数合理确定采购菜品数量,每日必须采购新鲜食材(非冻品肉类),并要求票证合格齐全。中标人将采购菜品的数量报送给配送商,由配送商进行采购,中标人做好食材的验收、保管、入库工作并做好日常验收台账等工作记录,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3.3食堂用餐均采用点菜制,而非套餐制,所售各菜品应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其中,全荤菜(指均为动物制品)≤5元/份,半荤菜(指动物制品及蔬菜制品各半)≤3元/份,蔬菜≤1元/份,炖汤、煮汤≤3.5元/份,例汤不收费,提供的干饭每餐1元(限堂食),不限量;如需调整菜品价格,须经采购人同意。午餐要求荤菜、半荤菜、素菜不少于8种,另外必须提供便汤、炖汤(其中便汤免费,不限量),且炖汤不少于2种;每日更新菜式不少于3-5个,晚餐根据就餐人数的多少,提供菜品。(特殊菜品除外)

3.4商务接待,中标人根据用户要求开具接待菜单,明码标价,食材由供应商提供;食材采购支出、接待费用的收取均由中标人指定专人通过独立核算的二维码收支,采购人按接待金额的10%向中标人收取水、电、燃气等费用;接待用餐应提前一天预订。

4.就餐管理及要求

4.1中标人在承包过程中不得采购、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卫生防疫标准和食品检验检疫的食品和商品,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海鲜类、肉类食品使用冷冻品(因菜样或实际需要需要使用冷冻品的,必须索票索证,并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方能使用);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生、熟食品分开,食品存放分类分架,无过期、变质食品;每样食品每次加工按要求留样,均需48小时冷藏(专用冰箱)留样备检;蔬菜必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记录,同时做好餐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在任何时候应确保食品新鲜,不得提供剩饭剩菜或将剩饭剩菜重复加工使用。

4.2中标人的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等大宗食品的采购要有定点单位(定点单位必须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生产许可证、检验检疫证),其中大米指定品牌(暂定):嘉丰、稻花香、家丰、金龙鱼、北大荒;食用油指定品牌(暂定):金龙鱼、鲁花、宝鹭、福临门,中标人只能在采购人指定品牌内采购。

4.3中标人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各种证照应办理齐全,确保经营有效、安全、合法。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食堂、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采购人食堂管理相关制度,采购人将随时对经营者出售的主、副食品质量、环境卫生及食品安全等工作进行抽查、监督,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检查监督,若中标人有出现违反食堂管理规定的,采购人将按食堂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4.4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管理、监督、考核;在经营过程中应文明经营,不得违章操作,做好防火防电防水工作;中标人应保证厨房油烟系统的排烟畅通,确保厨房所在区域无油烟异味,每季度必须彻底清洗油烟设备一次(需由有资质的专业清洗单位负责清洗直至排烟管道入口处,所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人必须定期清洗隔油池(清洗隔油池所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及周边水沟、检查井,确保下水排出管道不被食堂油污垢堵塞,并按职能部门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因油垢导致下水管道堵塞的,清淤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泔水、废油脂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得私自售卖,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4.5中标人在管理服务期间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保持食堂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洁、有序,餐具每次使用完清洁后必须消毒,防止蚊蝇、虫害滋生,因食材、食品质量或卫生等问题给用餐人员或第三方人员造成损害的,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依合同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中标人应保持承包区域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产生的垃圾按垃圾分类规定要求存放、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不得散落,垃圾存放应按垃圾分类放置于各类垃圾桶。

5.食堂管理与考核

5.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标人需制定经营管理服务运作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并报采购人审定。中标人应本着对采购人负责的精神,负责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工作,中标人需认真执行工作内容行使管理职能,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效果和服务质量须符合采购人的合理要求;中标人所聘人员应已经取得能够服务食堂的相应资质,并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的相关规定,保证员工队伍的稳定性、积极性。

5.2食堂需配备日常管理人员,对中标人经营食堂中的原料进货渠道、饭菜规格和价格、台账记录、员工个人卫生、环境卫生、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管理,随时提出整改意见,中标人必须接受监管,采购人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建立测评考评制度,对食堂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具体测评内容根据《食堂承包服务考核测评表》)。

5.3在管理服务团队入驻前,采购人应与中标人签订《资产交接清单》,将采购人食堂设施设备移交给中标人使用,中标人将主要资产和相关文件资料等全部登记备案。移交给中标人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及新添置设备、厨具等,均由中标人负责保管。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提供的资产的安全,对采购人提供的设施不得擅自占用、不得随意拆除、装卸或改变使用功能及其它损害行为,如需完善配套项目,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如发现影响物业和设施及与正常运营相关的事项和隐患,中标人应当立即报告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并安排尽快维修并采取相关措施。

5.4中标人须对其经营场所内的安保、防火、防盗、用水、用电等安全负责;对食堂刀具或危害他人安全的工具,须有统一管理,专人保管,专门存放,未经营时要上锁,承包期内如发生上述事故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负完全经济和法律责任;中标人负责食堂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条件接受社会、相关职能部门和采购人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在经营期间,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灭火器定期更换,服从采购人安全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中标人对其经营场所内发生火灾造成的一切损失负赔偿责任;因中标人过错造成就餐人员在食堂用餐后发生群体性食品中毒等安全问题,中标人应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承包经营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予赔偿。

5.5采购人免费提供水、电、气,中标人应本着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进行使用;采购人免费提供厨房、餐厅、包厢全套餐桌椅、设施设备及餐具;中标人应爱护采购人提供的房产和餐饮设备等财产,并负责保管和维修,经营过程中如发现有缺损或损坏等现象时,应及时更换、维修,不得拖延,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执行。中标人必须代采购人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等食堂建立所需的证件以及年检手续。采购人审定中标人管理服务经营计划,审核易耗品使用计划,监督易耗品使用情况。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整改。管理服务期间,中标人所用各项设备设施其所有权均属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在管理服务期限内享有食堂设施设备使用权并负责保管管理,归还时除正常损耗外应保持其完好性,若丢失或损坏,负赔偿责任,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减。

5.6采购人与中标人先签订三个月临时协议试运行,三个月到期前由采购人组织膳食委员会对中标人提供菜色品种和质量、安全卫生情况、就餐价格及服务等综合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满意达85%及以上则签订九个月食堂管理服务合同,若满意度未达85%,临时协议到期后不再签订食堂管理服务合同,中标人退出食堂管理服务,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在采购人发出进场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确保完成食堂管理服务团队的组建、准备、交接工作,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正式开始接管食堂并进入运营阶段。承包经营合同期限为一年,是否进行续签,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决定。食堂测评的满意率若达到 85%,则合同可续签一年。另外,总承包期限设定不得超过三年;总补助金额不得超过 100 万元。当总承包期限达到三年或者总补助金额达到 100 万元(以先满足的条件为准)时,合同将立即解除。

5.7承包期限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按照《资产交接清单》向采购人移交全部管理用房、设备设施及其备品备件、经营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等,并保证其完好性,经采购人验收后以书面形式进行交接确认;损坏、缺失的部分应当恢复和完善,丢失或者不能修复的应当照价赔偿;同时中标人应当在承包期限终止后10日内清理撤场,撤场后中标人所遗留的物品视为中标人放弃其所有权,采购人有权自由处置该部分物品。

5.8中标人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外包他人经营,不得利用采购人食堂场所和资产进行违法违规经营;中标人要指定人员在食堂进行现场管理,不得遥控指挥。中标人应接受政府各部门对食堂的各项监督和检查(如锅炉、劳动、环保、卫生、防疫、公安、消防等部门),一经查实的各类违规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支付相应的处罚金和管理费;食堂工作人员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如有发生中标人应对其批评教育、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与该员工应解除劳动关系,造成事故应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6.承包人选择配送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6.1采购配送内容包含两个部分,其一为食品原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粮油类、家禽类、肉类、蔬菜类、蛋类、冻品类;水果类、调味类、豆制品、乳制品、干货类;其二为日常易耗品包含但不限于:纸巾、牙签、纸巾盒、牙签盒、塑料袋、打包盒、一次性餐具等。具体货物的名称和规格、数量以中标人发出的订单为准,计量单位采用双方约定的计量单位进行计量。

6.2由中标人和配送商建立食品追溯系统,所购物品必须有供应配送的卫生合格证或销售许可证,并建有采购食品台账。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工作。

6.3配送服务期限:暂定3个月。

6.4各类食材的质量要求: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标准地方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配送的食品应无毒、无害,具有完好的形、色、香、味等性状,并符合下述质量要求:①生鲜类:蔬菜色泽新鲜、外表干净、无黄叶、外形完整均匀,无污秽不洁、无腐烂变质、无农药残留或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资。②动物产品:猪肉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外表微干或微湿润,弹性好,有鲜猪肉特有的正常气味,并提供定点屠宰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瘦肉精检验合格证明、猪肉品质证明;禽类:表皮色泽微红,有光泽,皮肤微燥而紧缩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肌肉呈红色,有光泽,弹性好,放血切口不整齐,放血良好,切口周围组织有被血浸润现象,呈鲜红色,并提供检疫章或检疫证明;鲜鱼:眼球透明突出,压之有弹性,体表有透明粘液,鳞片鲜明有光泽,不易脱落,腹部不膨胀,肛门凹陷,肌肉坚实有弹性,肉的横断面有光泽,无异味。(注:以上产品均不应含致病性寄生虫、重金属、微生物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进口产品必须用中文标明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名称和地址。)③冷冻食品类: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16869-2005),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实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所提供的冻品应为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无过保质期,非病死禽、畜制品。还应经检验、检疫合格,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冻品解冻失水率不得超过6%。④副食品类:干散货外形完整均匀,色泽正常,有光泽,无腐烂、无变质、无变味、无霉变、无虫蛀、无杂质,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资,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资,干货要求保证干性。副食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豆干、紫菜、虾米等散装副食品应达到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需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⑤禽蛋类保质期短,应选择当日配送,日期必须是新鲜,包装必须整齐美观、不松散、无破损。鲜鸡蛋的要求外壳粗糙,无污物,无破损;对光照射蛋黄完整,蛋白透明;打开后蛋黄隆起不散开,蛋白浓厚无血丝异物;轻摇无晃动感觉。 

6.5食品包装方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的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QS认证书。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供应配送商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食品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供应配送商负责(注: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6.6验收依据:中标人向配送商上报的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品名、单位、数量及有关特别说明或要求,由中标人当面核实,并依据配送合同、检测报告、检测证书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进行验收,以上均为视为验收依据。配送商应按中标人规定的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以便中标人做好收货准备。货到指定地点后,配送商根据中标人采购要求以及双方约定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台账,不得随意私自放置货物后自行离去;采购方食堂管理人员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工作。

(三)报价要求

投标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不变。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费、税费等一切费用不可预见费。

各供应商竞价开始至结束时间,进入竞价系统(竞价大厅),需在竞价开始后登入竞价大厅填报商品名称“三创园食堂承包经营采购项目”,无需填写具体产地、品牌、技术参数、型号,然后保存进入报价页面,竞价供应商系统填报价格,例如34000,则系统填写34000;如28560,则系统填写28560,经此类推,数量填写1,然后进入提交报价页面并在竞价附件处上传一份PDF格式的竞价响应文件(格式详见第四章)即可,出现报价记录时间,视为提交报价成功。下浮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备注:供应商必须先注册账号及报名,待竞价当日(9:00至14:30)在系统上进行报价及上传材料!

(四)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示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内缴纳伍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保函形式提交;并与采购人商定签订合同事宜,合同不违背本公告竞价实质性要求。若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重新开展竞价采购活动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竞价供应商必须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将该竞价保证金缴至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系统显示的银行及子账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以龙岩国资阳光平台系统查询到账为准,系统查询未缴纳的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竞价无效。每次招标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竞价保证金开户银行及子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子账号:供应商须自行在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报名成功后,点击查看投标-投标保证金-获取保证金开户银行名称及子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3.竞价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竞价保证金由代理机构于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至相应竞价单位账户。成交人签订合同后,成交人将合同扫描件发送至Lysgwcg@163.com邮箱备案(邮件中注明采购编号和项目名称),并与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确认是否发送成功,确认后将无息退回该保证金。

4.本项目不需要办理CA。

5.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人自行登入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系统打印。

6.网络竞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网络竞价项目系统操作手册”。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相关规定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至代理机构账户。

2.代理服务费收款信息(供应商转账时应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分行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71030100100100399

缴款信息查询联系人:吴女士(0597-2810096)

3.招标代理服务费开票信息发送邮箱:longyancaigou@sina.com(开票信息请备注专票或普票)。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龙岩佰盛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女士         电话:15860187869

招标代理机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江萍红      电话:0597-3081585             

技术服务电话:0597-2688517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9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5-11-25 14:3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5-11-25 09: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5-11-25 14:30:00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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