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上海银行泰州分行2025-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TCC2500516355)”进行采购,现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特别声明:鉴于本项目标的并不构成法律规定必须招标之项目,本文件所述措辞、程序、期限等若与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不符的,视为采购人组织采购之市场行为,参与各方不得据此质疑本项目采购过程、结果及其相关合同的效力。
一、项目概况
1.上海银行泰州分行2025-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食堂就餐人数约为60人,工作日提供早、中两餐。供应商严格按照每日制定的定量营养食谱为职工提供优质的食材,食材必须每天上午7:00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食堂管理人员对所供食材进行检查。
2.本项目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为采购有效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首次合同期满,经考核评价满意,在收费、服务要求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合同。
3.本项目中标单位数量:1名。
4.最高投标限价:
类别 | 折扣最高限价 |
蔬菜类 | 80% |
肉禽蛋类 | 80% |
鱼虾类 | 80% |
粮食类 | 73% |
食用油类 | 73% |
水果类 | 80% |
调味品类 | 82% |
饮料类 | 82% |
其他 | / |
5.本项目项下服务或产品(含采购结果)的适用范围:本项目由上海银行南京分行组织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执行合同及相关付款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供应商不得拒绝。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023年1月1日(含)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4)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9月30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获得本项目报名通过资格完成报名的供应商须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供应商,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
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3、平台服务费:500元人民币(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0月22日下午14: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南京长江国际航运服务中心D座)12楼1204室。
3、磋商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南京长江国际航运服务中心D座)15楼1502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海银行门户网站(http://www.bosc.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磋商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东路22号和平大厦2楼
经 办 人:吴老师
电子邮箱:nanjingzc@bosc.cn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
联 系 人:沈蓉、叶逢春
电 话:025-82281972、18351005875
电子邮件:sr@jstcc.cn
开 户 名: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江苏路支行
账 号:7321 8101 8260 0023 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