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2025-08-15 17:55:03 admin 0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白云路14号明星花苑二单元22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T-2025ZZ02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R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对应包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5日  至 2025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白云路14号明星花苑二单元22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县税务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县税务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县税务局

地址:衡阳市衡阳县临蒸路16号

联系方式:蒋春兰15773402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白云路14号明星花苑二单元221室

联系方式:曹元杰 17374643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春兰

电 话:  15773402998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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