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2025-08-15 17:47:57 admin 1

南江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鼎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南江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WUEECG202516244

2.项目名称:南江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3.招标人:四川鼎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情况:财政补助资金约19688750元,自筹资金约66206416.50元;

预算总金额:¥85895166.5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伍佰捌拾玖万伍仟壹佰陆拾陆元伍角。

三、招标项目简介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加强南江县学校食堂管理,保证学生饭菜质量和食品安全,需采购学校大宗食材大米、菜籽油、鸡蛋、面粉、肉类、调料及干杂,实施本项目。

其中:大米预算总金额:13114614.24元;

菜籽油预算总金额:3525058.22元;

面粉预算总金额:1088064.60元;

鸡蛋预算总金额:4675444.38元;

肉类预算总金额:54234492.56元;

调料及干杂:9257492.50元。

以上为概算数据,具体以各学校实际配送验收数量为准。

四、投标人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通过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swueecg.com/#/index)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5年08月18日00:00至2025年08月22日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报名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及报名表(见附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报名表;以邮件方式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476431041@qq.com;报名资料原件须在递交响应文件当天一并提交,否则代理公司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1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1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和密封不完好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

十、投标人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采购中标、成交投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投标人依法诚信参加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根据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鼎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巴中市南江县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181 1134 460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江县红塔大道167号红塔锦城3楼

邮    编:635600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27-8691990

 

附:投标报名表

投标报名表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名 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单 位

 

联系电话

 

详 细 地 址

 

QQ

 

法定代表人

          

委 托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注:1.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有关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应认真填写本表,对字迹模糊、未按规定填写的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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