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配餐企业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配餐企业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34-254XZ1ZF0283
1、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配餐企业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以密封标书的形式前来磋商。
项目内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配餐企业采购项目(预算:72.1万元)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和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
2.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现场查询为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7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0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3、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供应商可从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2日上午10:00时~19:00时(北京时间)前往《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xjygcg.com/)获取磋商文件。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可通过(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本项目为线下开标,不需要办理CA锁;(网上报名及注册联系方式:客服电话400-998-0000)。
4、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5、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8月25日11:00时(北京时间)
6、磋商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开标二室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
采购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
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招标一部
电子信箱:503866161@qq.com
联 系 人:孔健
电话:0991-4535634/18599040513
传真:0991-4524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