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儿童福利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07 17:24:38 admin 0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儿童福利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惠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7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FWZB-20250604;

项目名称:长春市儿童福利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服务内容: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4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达到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2申请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4纳税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526880076@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磋商文件600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开标时间:2025年7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磋商公告发布媒介: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儿童福利院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

联系人:王立波

联系电话:0431-82636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惠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超强街天茂湖峯景小镇商业街M19-105

联系人:赵岩

联系电话:0431-80744744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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