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Y2026-NG-042
项目名称: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苏州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为其拟招标的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ZJY2026-NG-042
二、项目名称: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单位须将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书面文件一式三份和PDF电子资审文件一份(U盘提供),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获取文件时间截止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报名现场,审查后退还(以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为准,未携带原件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或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和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单位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函)
(7)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方式:信用中国首页→专项查询版块→根据要求分别查询并截图)
(8)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如非投标人法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9)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招标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招标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4月22日16:3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
3.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4.交款方式:预审通过后当场现金交纳。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书面文件接收时间:2026年05月11日13:30--14:00(北京时间)
2.接收地点: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会议室
3.接收人:苏州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1日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会议室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电子投标文件:壹份。
4.勘察现场:各投标单位可自行联系招标人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勘察,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5.中标服务费:标准按苏财购告【2016】31号公示执行,即:以预算金额为基数,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万以上0.5%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单项收费不低于30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八、预算金额、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零肆万元整(¥3040000.00)
2.投标保证金:无
3.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5%,合同签订前,乙方向采购单位交纳人民币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九、联系事项
1.招标单位: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昆山市雁荡山路66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12-55115200
2.招标代理人(机构):苏州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
联系人:陈秦 联系电话:0512-57362278 传真:0512-57362278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苏州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5日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5日 至 2026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单位名称)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名称)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次招标标的物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昆山市雁荡山路66号
联系方式:吴工 、0512-55115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厦4F
联系方式:陈秦、0512-57362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秦
电 话: 0512-57362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