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新疆阿勒泰分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阿勒泰分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新疆阿勒泰分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集中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hczb-2026-52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3.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3.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辖内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 《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 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8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6年04月09日至2026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
4.2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4.3 方式:线下获取。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②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其他代理人参加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需体现项目名称及编号、法人身份证信息、代理人身份证信息)、其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及不合格的投标人不予接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售价(元):300元/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07日15:30(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其他
1、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金采网(http://www.cfcpn.com/jcw/index)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行
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
联系人:杨劲松
联系方式:18997798282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人:李武涛、冯建正、王江锋、宋苏金
联系方式:0991-8897121 18199822872
邮箱:4974240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