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 预算金额:226800元/年
4. 采购需求:为本镇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日常用餐服务,不面向社会经营。提供工作日午餐、临时用餐、接待用餐、工作用餐等餐饮服务;负责人员组织、食材采购、加工制作、餐厅保洁、设备日常维护等全流程食堂运营管理服务。
5. 合同履行期限:自 2026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止,设 3 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食堂满意度≥80% 签订整年合同。
6. 项目地点: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人民政府院内食堂
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资金来源及费用说明
· 资金来源:财政补贴资金 + 职工个人缴费,资金已落实。
· 午餐标准:12:00-13:30,不少于两荤两素,米饭、汤不限量;餐费标准 15 元 / 人・餐,职工支付 5 元 / 人・餐,财政补贴 10 元 / 人・餐。
· 费用承担:采购人提供已装修场地及灶台、抽油烟系统、蒸饭柜、冰箱、消毒柜、餐具、桌椅、空调等设施设备;水、电费由采购人承担;燃气费、相关税费、米油调味品、耗材及运营成本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自负盈亏。
· 支付方式:每月 5 日(遇节假日顺延)按上月实际用餐人数核算财政补贴,支付至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餐饮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
(三)特定资格要求
1. 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热食类食品制售);
2.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 具有1 年及以上餐饮服务或机关 / 企事业单位食堂承包经营经验(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 截止时间:2026 年 4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荔香路 223 号永兴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3. 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扶持、节能环保、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2. 中标人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建立食材溯源、留样、消毒、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
3. 采购人提供现有设施设备清单,中标人负责使用、保管与日常维护,合同期满完好移交。
七、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荔香路 223 号永兴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方式:0898-65483033(吴女士);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