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街道办事处职工饭堂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4-07 16:43:18 admin 1
项目概况

长岭街道办事处职工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03014706058

项目名称:长岭街道办事处职工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长岭街道办事处职工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97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长岭街道办事处职工饭堂食材配送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1,97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结算累计送审金额达到合同金额即为合同服务期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响应),必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参照磋商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参照磋商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参照磋商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参照磋商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长岭街道办事处职工饭堂食材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本项目采购标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对应的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划分为批发业,请供应商按该行业划分标准进行中小企业声明,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长岭街道办事处职工饭堂食材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参照磋商公告附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参照磋商公告附件。

(4)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参照磋商公告附件。

(5)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至 2026年04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4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开启)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于开标(开启)当天,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盖章,完成磋商及二次报价,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现场,提醒如下:

(1)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响应)。

(2)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开启)。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开标(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5)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请提前致电代理机构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萝穗直街3号长岭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20-31605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方式:020-83812782,020-83812935,18011735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黎工

电  话:020-83812782,020-83812935,18011735206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7日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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