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3-13 15:28:18 admin 0

【项目概况】

  宜昌市民政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2楼12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QL-YCCG〔2026〕-007

2.项目名称:宜昌市民政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23.50(万元)

5.最高限价:23.50(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一家食堂外包服务商,负责为采购人提供工作日早、中工作餐的用餐服务,提供预订的工作晚餐及双休日、节假日大批量人员加班时预定的工作餐。(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20日,每天0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2楼1207室)

3.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03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2楼1207室)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3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2楼12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2.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宜昌市民政局官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民政局

地 址:宜昌市体育场路36号

联系方式:18171915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2楼1207室

联系方式:15608604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享

电 话:15608604776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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