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表日期:2024年
内容涵盖:本文件规定了学校食堂的组织管理、主体责任、经营管理、设施设备、病媒生物防制、人员管理、过程控制、信息报告、营养管理、反食品浪费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南通市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等)、在通高校以及民办学校等各类学校师生餐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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